公告日期:2024-04-30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39213 证券简称:宏基管理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四川宏基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3 年度财报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基本情况
公司聘请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和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监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现对导致非标意见的说明如下:
二、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审计报告中原文内容为:
1、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持续经营能力评价”所述,贵公司 2022 年度发生净亏损-2,314,924.66 元,2023 年度发生净亏损-5,766,568.69 元,连续亏损;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一)2 应收账款”
所述,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原值 46,544,601.53 元,其中一 年
以上应收账 40,907,428.03 元,应收账款回款慢,影响公司资金周转;如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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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附注“五、(一)14 应交税费”所述,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应交税
费余额 11,426,727.53 元,余额重大,存在缴纳滞纳金和税务处罚的风险。
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这些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强调事项段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一)14 应交税费”
所述,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应交税费余额 11,426,727.53 元,余额重大,
存在缴纳滞纳金和税务处罚的风险。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监事会意见
(一)监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该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对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涉及事项所做的说明均无异议。
(二)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报非标准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04 月 30 日 在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董
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报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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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川宏基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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