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0-27
公告编号:2021-024
证券代码:839218 证券简称:金普医疗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辽宁金普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拟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鞍山金普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拟通过“竞拍”方式购买位于鞍山市立山区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交易价格不超过 6,689.7 万元(最终以《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房屋买卖合同》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5,380.70 万元,期末净资产额为 3,158.56 万元。期末资产总额的 50%为 2,690.35
万元;净资产额的 50%为 1,579.28 万元,期末资产总额 30%为 1,614.21 万元。
根据《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问答》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购买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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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的土地使用权、房产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拟购买房产用于生产经营,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资产》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本次购买资产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房产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鞍山市立山区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以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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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及其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价格拟不超过 6,689.7 万元,实际交易价格以最终以《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房屋买卖合同》为准。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房屋买卖合同》尚未签署,待签署后将补充披露相关内容。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本次《房屋买卖合同》尚未签署,待签署后将补充披露相关内容。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房产符合公司战略,对公司长远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六、备查文件目录
《辽宁金普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辽宁金普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拟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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