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13
证券代码:839223 证券简称:锐丰智科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江苏锐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锐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南京市建
邺区嘉陵江东街 18 号 6 号楼 11 层)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树敬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锐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8,734,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75%。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4 人,董事石景龙因其他工作安排缺席 ;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张祥因其他工作安排缺席;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锐丰智科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01)、《锐丰智科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8,734,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
(二) 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更好地履行公司董事会的工作职责,推动 2021 年公司各方面的工作,董事会制作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报告在 2020年度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发展战略、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主要工作等几个方面进行全面的总结。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8,734,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
(三) 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更好地履行公司监事会的工作职责,推动 2021 年公司各方
面的工作,监事会制作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报告在 2020年度公司的依法运作、公司治理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总结。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8,734,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
(四) 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客观公允地编制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并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编制完成的《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8,734,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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