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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4-24 19:25:37 股吧网页版
锐丰智科:关于补充确认子公司向参股公司增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4



证券代码:839223 证券简称:锐丰智科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江苏锐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对参股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 基本情况

江苏锐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锐丰创意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丰创意”)的参股公司南京明科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科文化”)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 300 万元,牛犇认缴出资 700 万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战略规划,拟将明科文化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00 万元增加到 1300 万元,其中锐丰创意增资人民币 90 万元,牛犇增资人民币 210 万元,本次增资不涉及公司控股权及持股比例的变化。(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

为 8,138.00 万元,净资产为 3,223.95 万元,本次公司对外投资金额为 90.00 万元元人民币,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资产总额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11%和 2.79%,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充确认子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 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

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 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自然人

姓名:牛犇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

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增资情况说明

明科文化拟将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加至 1300 万元,新增注册

资 300 万元由明科文化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认缴,其中锐丰创意认缴90 万元,增资完成后,锐丰创意在明科文化的出资金额由 300 万元增加至 390 万元,占比 30%,保持不变。

2、投资标的的经营和财务情况

南京明科文化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 ,经营范围为

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

及其制品除外),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明科文化总资产为

3,556,629.16 元 , 净 资 产 为 1,857,409.05 元 , 营 业 收 入 为

665,952.83 元,净利润为-1,180,983.65 元。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

√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出资等方式出资。

四、 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南京明科文化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00 万元增加到1300 万元,其中牛犇增资人民币 210 万元,锐丰创意增资人民币 90万元,本次增资不涉及公司控股权及持股比例的变化。

五、 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是为实现公司战略布局和经营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与竞争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 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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