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11
公告编号:2023-026
证券代码:839223 证券简称:锐丰智科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江苏锐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7 月 10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7 月 4 日,书面方式
通知
5.会议主持人:王树敬
6.会议列席人员:无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锐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锐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告编号:2023-026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补充确认关于投资设立南京文投锐丰创意科技有限
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江苏锐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丰智科”)与文都云(南京)数字科技有限合伙公司(以下简称“文都云”)、南京市文学之都文化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文学之都发展基金”)共同投资设立南京文投锐丰创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 490万元,持股比例 49%;文都云认缴出资 300 万元,持股比例 30%;文学之都发展基金认缴出资 210 万元,持股比例 21%,合资公司不与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合作各方均以货币形式出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3-026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苏锐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江苏锐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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