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1
公告编号:2023-007
证券代码:839228 证券简称:天讯达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天讯达资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收购中
山市迪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广东天讯达资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讯达”)为充分利用现有资 源,积极进行产业布局,基于长远发展考虑,天讯达拟出资购买中山市迪达智 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达”)100%股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2000MA4W9BD48P,注册地为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景岳路 6 号 B1 幢二楼
294 室,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拟投资的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 目:机械设备研发;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通讯设备修理;电子、 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软件开发;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此外其他等具体注册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最终核准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公众公司及其控 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公告编号:2023-007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 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 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一)规定: “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 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 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 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 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 资产总额、资产 净额均已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 资产金额均已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天讯达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103,418,876.90 元,归属于挂
牌公司股东净资产为人民币 47,903,699.97 元。
本次对外投资收购标的迪达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4.5 万元,净资产为-0.5 万
元,本次天讯达收购其 10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认缴额为 1000 万元,本次
以 0 元对价转让。根据孰高原则,本次交易按照认缴额 1000 万元计算,占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和净资产总额 的比例分别为 9.67%、20.88%,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关联方梁海健为公司董事。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参会董事全票
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收购中山市迪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 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告编号:2023-007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需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注册登记,具体内容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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