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1
公告编号:2022-004
证券代码:839231 证券简称:金立达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浙江金立达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与投资者
生的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提交证 之间发生的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 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 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
起诉讼。 法院提起诉讼。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
充分考虑股东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
作出合理安排。公司终止挂牌过程中应
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其中,公
司主动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应对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
通过提供现金选择权、回购安排等方式
为其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
制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应该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
公告编号:2022-004
案,可以通过设立专门基金等方式对投
资者损失进行合理的补偿。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三、备查文件
《浙江金立达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浙江金立达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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