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2-23
公告编号:2024-020
证券代码:839232 证券简称:晟烨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州晟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6 号》”)等法律、法规及《广州晟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广州晟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就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广州晟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广州晟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监管指引第 6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与晟烨股份签订劳动合同或退休返聘协议的员工,包括公司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管理层人员及其他需要激励的员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参与对象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与对象范围,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
公告编号:2024-020
计划的参与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5、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公告编号:2024-020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晟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签字、盖章页)
出席会议的监事签字:
朱土明:
聂念君:
倪秀花:
广州晟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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