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8
证券代码:839232 证券简称:晟烨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州晟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需要再经其他部门批准,也不需要再履行其他手续。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18 日上午 9: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232 晟烨股份 2024 年 7 月 1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王俊律师、王永强律师作为公 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思成路 19 号宏太智慧谷五号楼 2 楼 201(自编 301)房。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度的工
作情况进行了总结与分析,并对 2024 年度的工作进行计划安排,形成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度的工
作情况进行了总结与分析,并对 2024 年度的工作进行计划安排,形成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 规定的要求,公司编制完成了《2023 年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 2024-050 和 2024-051 号公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公司根据前述 2023 年度审计报告,编制了《2023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以 2023 年度财务报告为基础,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在综合分析
公司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以及政策变动、行业形势、市场需求等因素对预期的 影响,并考虑公司现时经营能力的前提下,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编制 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并出具了《2023 年度审计报告》。
(七)审议《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应收款项的管理,也为更客观、公允的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公司拟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公告》(公告编 号:2024-053)。
(八)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的长远发展需要,根据《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2023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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