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8
公告编号:2024-059
证券代码:839232 证券简称:晟烨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州晟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广州晟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委托,审计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4]005073号)和《关于广州晟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中审亚太审字[2024]007155号)。董事会根据股转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就上述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具体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强调的事项
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内容为: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10.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所述事项对上期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重大影响,该对应数据已经得到适当重述和披露。本段内容不影响己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相关事项进行如下说明:
(一)董事会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是为了提醒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我们同意审计机构对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说明。
(二)针对公司所面临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机构对上述事项的疑虑,控制重大不确定性,化解相关潜在风险。
公告编号:2024-059
(三)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业务未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四)公司未来将继续开发项目,开拓新的市场渠道,规范财务管理,实现持续盈利。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不存在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只是为了提醒报表使用者的关注,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所强调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控制重大不确定性,化解相关潜在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晟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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