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2
公告编号:2024-063
证券代码:839232 证券简称:晟烨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州晟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纪律处分、自律
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广州晟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关于对广州晟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责任人)郑静如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7 月 19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7 月 8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广州晟烨信息科技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麦伟彬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董事长
郑静如 董监高 公司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4-063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
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麦伟彬、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郑静如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经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第 6.2 条、第 6.3
条,《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六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广州晟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麦伟彬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郑静如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完成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后续加强对公
公告编号:2024-063
司董监高进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培训学习,按期编制并披露露定期报告,履行各种信息及时披露职责,切实保障投资者利益。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广州晟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全国股转纪律处分决定书—[2024]127 号);
《关于对广州晟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责任人)郑静如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全国股转自律监管决定书—股转监管执行函[2024]56 号)。
广州晟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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