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2
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839233 证券简称:艺创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洪涛艺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民事判决书的日期:2024 年 7 月 12 日
(三)诉讼公告日期:2024 年 5 月 28 日
(四)判决法院的名称: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被告山东威柯瑞装饰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柯瑞”)、山东洪涛艺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艺创科技”)、陈学钦、陈毓华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济南历城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历城财金”)
法定代表人:张克文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贷款机构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威柯瑞
法定代表人:陈毓华
公告编号:2024-021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子公司
3、被告
姓名或名称:艺创科技
法定代表人:陈学钦(如适用)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4、被告
姓名或名称:陈毓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董事、总经理、代行董秘职责
5、被告
姓名或名称:徐尧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威柯瑞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历城财金借款本金及利息。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一、请求法院判决威柯瑞向历城财金偿还借款本金 4480000 元;
二、请求法院判决威柯瑞向历城财金支付展期利息 53760 元(以借款本金
4480000 元为基数,自 2023 年 6 月 18 日至 2023 年 6 月 27 日止,日利率 0.8‰,
利息为 53760 元);
三、请求法院判决威柯瑞向历城财金支付逾期还款的罚息(以借款本金
4480000 元为基数,自 2023 年 6 月 28 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日利率 3‰,暂计
算至 2023 年 10 月 13 日,罚息为 1451520 元);
四、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艺创科技、陈学钦、陈毓华、徐尧对上述一、二、三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艺创科技、陈学钦、陈毓华、徐尧承担本案的律师费160000 元;
六、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艺创科技、陈学钦、陈毓华、徐尧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 5000 元及保全保险费 5985.28 元。
公告编号:2024-021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历城区人民法院现场获取(2024)鲁 0112 民初 447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限威柯瑞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历城财金偿还借款 4355456 元(4480000 元-124544 元);
二、限威柯瑞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历城财金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
4355456 元为基数,自 2023 年 6 月 8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
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
三、限威柯瑞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历城财金支付财产保全保险费5985.28 元;
四、限威柯瑞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历城财金支付律师费 16 万元;
五、艺创科技、陈学钦、陈毓华、徐尧对上述一至四项承担连带责任;艺创科技、陈学钦、陈毓华、徐尧在履行保证义务后,有权向威柯瑞要求追偿;
六、驳回历城财金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4817元,由威柯瑞、艺创科技、陈学钦、陈毓华、徐尧负担42924元,由历城财金负担11893元;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威柯瑞、艺创科技、陈学钦、陈毓华、徐尧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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