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01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关于吉林安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未提出终止挂牌决定复核申请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吉林安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公司收到股票被强制终止挂牌的决定 否
后未提出复核申请
2 信息披露 公司无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2024 年 2 月 23 日,主办券商通过日常督导发现,吉林安广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收到了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吉林安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 牌的决定》(股转发〔2024〕17 号)(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决定”)。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 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 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 《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
请且不存在影响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3 月 11 日起复牌,
并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安广物流股
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安广”。
主办券商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收到安广物流终止挂牌决定,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安广物流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
主办券商已及时督促公司披露相关公告,但公司未能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风险事项由主办券商代为披露。
主办券商将继续督促公司及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的 学习,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股票将自 2024 年 3 月 11 日起复牌,并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终止挂
牌。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应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三、 主办券商提示
由于安广物流无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 情况及其他相关风险事项进展,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并及时发布主办券商风险 提示公告。
主办券商联系人:张伯伦 联系方式:010-88085269
公司联系人:杨斌 联系电话:0439-5105507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2024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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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