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29
公告编号:2019-020
证券代码:839240 证券简称:江河海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珠海市江河海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2 月 14 日 10:00。
预计会期 1 天。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19-02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12 月 9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与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议案
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经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推荐,获准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自公司聘请华龙证券担任公司推荐挂牌与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以来,华龙证券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从挂牌至今的信息披露进行尽职调查、事前审核,以其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但鉴于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经与华龙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公司拟与华龙证券签署《关于珠海市江河海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附生效条件),约定自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对挂牌公司和主办券商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以下简称“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议案
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承接持续督导的主办券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附生效条件),约定自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待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事
公告编号:2019-020
项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核通过后,将由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的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议案
议案内容:
由于公司拟与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关于公司与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议案
议案内容: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 年 12 月 14 日上午 9:00--9:3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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