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02
证券代码:839246 证券简称:大千阳光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大千阳光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章总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维护北京大千阳光数字科技股份有 第一条为维护北京大千阳光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 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订本章程。 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由北京大千阳光数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由北京大千阳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字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司,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北京大千阳光数字科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北京大千阳光数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 第四条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
19 号 1 号楼 4 层 401-A。 19 号 1 号楼 4 层 401-A。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2,359,375.00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2,359,375.00
元。 元。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自营业执照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自营业执照
核发之日起算。 核发之日起算。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规范公司与股东、股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规范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对公司、股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束力的文件。 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 人员。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副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副
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以人为本、顾客 第十一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以人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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