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24
公告编号:2024-055
证券代码:839258 证券简称:汇兴智造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汇兴精工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广东汇兴精工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于 2024 年 6 月 22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广东汇兴精工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汇兴精工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 1-3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根据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
《广东汇兴精工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3月审阅报告》,公司编制的 2024 年 1-3
月财务报表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3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 1-3
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将审阅报告对外报出,有利于投资者对公司的情况进行深入的了解,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 1-3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修订<广东汇兴精工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相关自律规则,公司对《广东汇兴精工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中关于独立董事制度相关事项进行修订,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4-055
我们同意《关于修订<广东汇兴精工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等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相关自律规则,公司对《股东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承诺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中关于独立董事制度相关事项进行修订,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等制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汇兴精工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勇;刘祚时;葛卫清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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