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0
关于广东汇兴精工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
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司农专字[2024]22006260282 号
目 录
问题 1. 进一步说明智能输送物流系统项目收入确认准确性 ...... 3
问题 2. 坏账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合规性 ...... 43
问题 3. 客户合作稳定性及业绩下滑风险...... 103
问题 4. 其他问题...... 142
关于广东汇兴精工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
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司农专字[2024]22006260282 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广东汇兴精工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根据贵所要求,我们作为广东汇兴精工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兴智造”、“发行人”、“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会计师,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相关部分进行逐项核查,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问询函回复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招股说明书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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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体加粗 《问询函》中的问题
宋体 对《问询函》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在本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值相加之和尾数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问题1.进一步说明智能输送物流系统项目收入确认准确性
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1)发行人存在多个项目的收入确认期间与主要客户利元亨采购确认期间不一致,例如青海连廊输送线项目、十堰-物流线及静置设备货架项目、南宁原材料库输送线系统项目等,主要原因系利元亨确认的采购期间和开票时间基本一致,而公司按照取得验收文件的时间确认收入。(2)发行人与利元亨的青海连廊输送线项目分为三批次确认收入:发行人先依据设备异常验收协议于
2021 年 12 月确认收入 2,470.16 万元,涉及主合同与补充协议 1、2,客户利元亨确
认采购期间亦为 2021 年;但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通过核查发现该项目 2021 年 12
月确认收入后至 2022 年 6 月 28 日最终验收时又发生 51.78 万元的安装调试成本,进
行会计差错更正后调整至 2022 年 6 月 28 日确认收入;青海连廊输送线项目补充协
议 3、4 分别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12 月 9 日确认收入 70 万元、288 万元。(3)保
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通过对利元亨的访谈及对其终端验收单据的查验,确认 2022 年6月确认收入的青海连廊输送线项目其终端客户比亚迪整线验收于2022年4月完成。(4)发行人各期前十大智能输送物流系统项目预验收至终验时长为 0-6 个月不等。(5)部分主要项目合同约定与实际验收时间差异较大且跨期,除前述青海连廊输送线项目外,还有水晶岛 SPA 产线系统项目,合同约定验收与实际验收时间相隔 7 个月,主要原因为客户计划增加 5G 及电控模块。(6)保荐机构提供的细节测试和终端销售核查底稿中,无相关项目发货物流单据、预验收合格单据、终端验收单据,送货单仅由发行人业务人员签字收货。
请发行人:(1)结合与客户利元亨的青海连廊输送线项目各个合同的主要条款、产品及技术内容具体情况,说明合同中的各项承诺以及单项履约义务的识别及认定情况,补充协议 1、2 与主合同为同一单项履约义务的依据,补充协议 3、4 分别为单项履约义务的依据,该项目不同批次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2)逐一列示对青海连廊输送线项目在 2022 年发生的安装调试等各项成本。结合发货内容及物流记录时间、安装调试内容及时间、异常设备验收协议出具后整改成本内容及发生时间等,说明如何判断前述成本归属于哪个合同及具体依据,如何与客户利元亨的其他项目及合同进行区分,进一步说明将原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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