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防护林 世纪明德旗下研学营地被罚21万元
来源:新京报
1月9日,北京世纪明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明德”)发布公告,旗下控股子公司大荔明德研学营地教育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荔明德”)收到《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改变林地用途,造成林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被罚21.25万元。
据公告,经陕西省大荔县林业局依法查明,2018年5月至7月,大荔明德未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在陕西省大荔县沙苑国有林场九号林班内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改变了林地用途。经鉴定及大荔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占用林地面积为21245.4平方米,占用林地林种为防护林,造成林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大荔县林业局责令大荔明德限期将毁坏的林地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林地用途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共计21.25万元。
世纪明德方面称,大荔明德对上述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拟按照法律规定的救济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018年,世纪明德提出将大力发展营地事业,世纪明德(大荔)未来国际营地项目为其首个自建营地项目。总投资5亿元,占地3200余亩,于2017年开工建设,计划于2019年建成运营。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