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26
公告编号:2024-003
证券代码:839264 证券简称:世纪明德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北京世纪明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一审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12 月 4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12 月 4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收到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陕 05 民
终 112 号《民事判决书》。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上诉人(一审原告)
姓名或名称:北京世纪明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自富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上诉人
姓名或名称:陕西有色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史向庆
公告编号:2024-003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3、 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大荔明德研学营地教育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京凯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子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案件起因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世纪明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中“二、(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部分内容。
2023 年 11 月 13 日大荔县人民法院作出(2023)陕 0523 民初 3173 号《民
事判决书》,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世纪明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公司不服大荔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陕 0523 民初 3173 号《民事判决书》,向大荔县人民法院邮寄递交了上诉状,上
诉于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世纪明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世纪明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中“二、(三)诉讼请求和理由”部分内容。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二审情况
2024 年 2 月 22 日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陕 05 民终 112
公告编号:2024-003
号《民事判决书》:综上所述,上诉人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以驳回;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123800 元,由北京世纪明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因本判决为生效判决,若公司不能及时履行生效判决,则被上诉人可能申请强制执行,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因本判决为生效判决,根据判决书的内容,公司需要承担一定的资金偿还风险,将会对公司财务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正与相关方沟通协商解决方案。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2024)陕 05 民终 112 号《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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