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839264 证券简称:世纪明德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北京世纪明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一审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12 月 4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12 月 4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北京世纪明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陕西有色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有色”)达成和解协议,公司的银行账户已解除冻结。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上诉人(一审原告)
姓名或名称:北京世纪明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自富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上诉人
姓名或名称:陕西有色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史向庆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3、 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大荔明德研学营地教育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京凯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子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案件起因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世纪明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中“二、(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部分内容。
2023 年 11 月 13 日,大荔县人民法院作出(2023)陕 0523 民初 3173 号《民
事判决书》,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世纪明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公司不服大荔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陕 0523 民初 3173 号《民事判决书》,向大荔县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上诉于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世纪明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2024 年 2 月 22 日,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陕 05 民终 11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世纪明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陕西有色向大荔县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大荔明德研学营地教育科技服务
有限公司和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被列为被执行人。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世纪明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世纪明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中“二、(三)诉讼请求和理由”部分内容。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和解情况
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与陕西有色达成《案件执行和解协议》,和解协议
约定执行案款分两笔支付,首笔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前支付 700 万元,第二笔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前支付剩余款项,若公司提前还款,按照实际还款时间计算对
应的利息和加倍债务利息。在公司支付完首笔案款后,由陕西有色申请执行法院对此前冻结的公司银行账户予以解冻。如果公司再次违约逾期付款或不付款,陕西有色将立刻申请法院恢复强制执行。
(二)其他进展
和解协议达成后,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向陕西有色支付第一笔执行案
款,因本案而被冻结的公司银行账户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均已解除冻结。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银行账户解除冻结后,银行账户已恢复正常使用,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经营均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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