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龙液压:关于公司董事辞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12月29日修订)的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1
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839266 证券简称:汇龙液压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23 年 12 月 29 日修订)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4 年 6 月 6 日,公司收到董事田彦峰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
自 2024 年 6 月 6 日起辞职生效。但本次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
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障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选举出新任董事前,田彦峰先生仍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其董事职责。
2024 年 7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 12 月 29
日修订)开始施行,公司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启动《公司章程》的修订。
根据新公司法,公司董事田彦峰先生的辞职不再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田彦峰先生无需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其董事职责。
特此说明。
河南汇龙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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