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30
安信证券
关于厦门唐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安信证券作为厦门唐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年审会计师出具无法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或“会计师”)对厦门唐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人科技”或“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0)第 190148号),会计师认为“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如下:
(1)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唐人科技因无法偿付到期债务并而涉及多起诉讼及索赔,截止审计报告日大部分银行账户、重要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股权等已被冻结,借款、供应商货款、国家税费均己逾期未付。以上情况表明,唐人科技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截至审计报告日(2020 年 6 月 23 日),唐人科技就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
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确定唐人科技基于持续经营假设编制的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能有效运行致使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
由于经营情况持续恶化,唐人科技人员流失情况严重,造成唐人科技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未能有效运行,无法有效降低财务报告错报的风险。同时,内部控制缺失会计师无法实施全面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会计师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唐人科技 2019 年财务报表作出调整建议,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3)违规担保及诉讼事项
唐人科技未履行适当的审批程序,以唐人科技名义为实际控制人丁洹、陈绍
凤对外提供融资担保,并且多项担保己涉及诉讼。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唐
人科技己发现的违规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 220 万元。对于违规担保事项,会计师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确认唐人科技对外担保的完整性,同时会计师无法判断唐人科技对外担保的有效性和计提预计损失金额的合理性。因此,会计师无法确定违规担保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程度。
2、公司未能按期披露年报,在主办券商对年报事前审查时未能提供充分证据
因未能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含)前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指南》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0 年 5 月
6 日起被暂停交易。2020 年 6 月下旬,公司将 2019 年年度报告提交主办券商事
前审查时,未能预留充足的审核时间,且提供予主办券商的相关资料、证据、凭证不足以合理支持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亦难以证明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主办券商无法正常履行对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事前审查职责,无法确保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提醒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信息、《审计报告》中会计师披露的审计意见以及相关财务数据,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涉及多项违规对外担保以及法律诉讼,根据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信息,涉诉金额累计约 2,400 万元,占公司期末净资产比例超过 20%;
(2)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2019 年度公司发生亏损
600 余万元,然而公司期末的预计负债余额为 0,不能确定预估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实际亏损金额无法确定;
(3)近年来,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数,2019 年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仅约 16 万元,且银行账户、经营场所房产被冻结迟迟未能解冻,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否持续存在重大疑问;
(4)公司经营持续恶化,人员流失严重。根据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2019
年末公司在职员工为 24 人,较 2018 年末的 97 人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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