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30
证券代码:839271 证券简称:唐人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厦门唐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厦门唐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厦门唐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非上市公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非上市
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 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
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定,制订本章程。 治理规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009 万股,均为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7871.4951 万
普通股。 股,均为普通股。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以下简称“挂牌”) 后, 公司
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简称 “证券登记机构”)集中登记存管。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励;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他
的活动。 股份的。
第二十七条 公司应当建立股东名册,股东 第二十七条 公司应当建立股东名册并将其
置备于公司,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
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 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名册及股东持有的股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 份以证券登记机构证券簿记系统记录的数据
为准。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
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 承担义务; 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
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公司召开股东大
会、分配股利、 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
东身份的行为时, 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
人确定某一日为股权 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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