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2-23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六合(北京)数字经济科技有限公司
收购清大紫育(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法律意见书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200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10、11层
电话:0571-86508080 传真:0571-87357755 邮编:310016
目录
一、 收购人的主体资格 ......7
二、 本次收购的法律程序 ......12
三、 本次收购的主要内容 ......14
四、 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20
五、 本次收购股份的权利限制 ......21
六、 本次收购的过渡期安排 ......21
七、 本次收购的目的及后续计划 ......22
八、 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的影响 ......24
九、 收购人与公众公司的重大交易情况 ......29
十、 收购人及其关联方前六个月内买卖公众公司股票的情况 ......29
十一、 收购人针对本次收购做出的公开承诺及相应约束措施 ......29
十二、 本次收购的信息披露事项 ......30
十三、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31
十四、 结论性意见 ......31
释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述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所、本所律师 指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及其经办律师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六合(北京)数字经济
本法律意见书 指 科技有限公司收购清大紫育(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法律意见书》
清大紫育、公众公司、挂牌 指 清大紫育(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在全国股
公司、目标公司、公司 转系统挂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为 839278
收购人、收购方、六合数字 指 六合(北京)数字经济科技有限公司
转让人、转让方、紫光在线 指 北京紫光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牧艺文化 指 北京牧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收购人收购转让人所持有的清大紫育 6,400,000 股普通股股份
本次收购/本次交易 指 (占清大紫育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59.2593%)并取得清大紫育
控制权的交易
就收购人收购转让人所持有的清大紫育 6,400,000 股的普通股
《股份转让协议》 指 股份(占清大紫育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59.2593%)事项,收购
人与转让人于 2023 年 02 月 22 日签署的《清大紫育(北京)
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收购报告书》 指 收购人为本次收购编制的《清大紫育(北京)教育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收购事实发生日 指 《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
收购完成 指 收购人收购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全部完
成过户登记之日
最近两年 指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
《公司章程》 指 现行有效的《清大紫育(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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