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7
重要提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张迎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秀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玮保证半年
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半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
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本半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之“六、 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对公司报
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 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七、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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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公司概况 ...... 5
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 6
第三节 重大事件 ...... 11
第四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3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 15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 17
附件Ⅰ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74
附件Ⅱ 融资情况...... 74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
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
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
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清大紫育 指 清大紫育(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清大紫育(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清大紫育(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清大紫育(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清大紫育(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会 指 清大紫育(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高校自主招生、自主招生 指 自主招生又称自主选拔,是高校选拔录取工作改革的
重要环节。自主招生,包括国家重点大学自主招生与
高职自主招生两大类。2003 年,中国教育部开始推行
自主招生,结束了此前高校只能在每年同一时间招考
的历史
紫光弘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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