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15
证券代码:839279 证券简称:和君恒成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北京和君恒成企业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为适应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和君恒成企业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和君恒成企业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 5 号院 5 号楼 12 层 1201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45.6 万元整。
第六条 营业期限:长期。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十条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公司应依法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和君恒成经营宗旨:聚焦服务中国中小企业,培育“咨询+”能力,为中国企业和组织发展取势明道优术;成为为客户持续健康成长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高端综合智库平台。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策划;市场调查;教育咨询;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
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 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共 5 名,各发起人持有股份数、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如
下表:
序号 发起人名称 持有股份(股)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1 蔡萌 1,750,000 净资产折股 2016.2.29
2 赣州金畅信息科技中心(有限 1,500,000 净资产折股 2016.2.29
合伙)
3 赣州元厚信息科技中心(有限 745,500 净资产折股 2016.2.29
合伙)
4 赣州智卓信息科技中心(有限 618,800 净资产折股 2016.2.29
合伙)
5 赣州耀厚信息科技中心(有限 385,700 净资产折股 2016.2.29
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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