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5
公告编号:2024-031
证券代码:839284 证券简称:万盛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万盛塑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苏州万盛塑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长期资本市场规划考虑,同时结合当前行业市场,为提高决策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更好地实现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经充分沟通与慎重考虑,拟申请股票在全国股转系
统终止挂牌,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2024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各项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
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主动终止挂牌申
请材料并获受理。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向公司出具《关于同意苏州万盛塑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
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同意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7 月 8 日起
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二、 异议股东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一)异议股东的具体情况
2024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截至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6 月 6 日),公司共有在册股东 9
名。其中,出席和授权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名,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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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43,278,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9.9503%;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21,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97%。
(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
根据公司 2024 年 5 月 20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苏州
万盛塑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和《苏州万盛塑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对于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担股份回购义务。具体回购原则如下:
第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证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2、未参加(亦未授权他人参加)该次股东大会或参会但未对《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申请股份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股东。
6、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的股东。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回购主体不再承担前述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提示性公告首日起,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时间期间,该股东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要求回购的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在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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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证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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