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31
证券代码:839290 证券简称:华坚照明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华坚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四十八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四十八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应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构。公司应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划; 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
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
报酬事项; 事的报酬事项;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
方案、决算方案;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
和弥补亏损方案;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作出决议; 资本作出决议;
(八)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 (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 修改本章程; (十) 修改本章程;
(十一)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十一)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或者对其他企业投资或者提供担保的 (十二) 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
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担保事项;
的事项; (十三)审议批准第四十九条第
(十二)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三)款规定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
(十三)审议特殊对外担保行为: 项;
(十四)审议公司的股东大会议事规 (十四)审议批准第四十九条第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四)款规定的其他重大交易事项;
(十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十五)审议批准第四十九条第
(十六)对公司聘用、 解聘会计师事 (二)款规定的其他重大交易事项;
务所作出决议: (十六)审议公司的股东大会议事
(十七)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 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的 则;
提案; (十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权:
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十八)对公司聘用、 解聘会计
项。 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九)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以上的股
东的提案;
(二十)审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
他事项。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