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1-17
公告编号:2022-002
证券代码:839291 证券简称:利德宝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厦门利德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集美区山美路 662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1 月 7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吴志敬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吴志敬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厦门利德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换届选举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厦门
公告编号:2022-002
利德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吴志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吴志敬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江东红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厦门利德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江东红先生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江东红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花戊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厦门利德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花戊戍先生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花戊戍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2-002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曹克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厦门利德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曹克铎先生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曹克铎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黄小青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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