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1-17
公告编号:2021-020
证券代码:839299 证券简称:裕隆股份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河南裕隆水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11 月 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孟照军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贾振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对外投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海南省城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何超共同
公告编号:2021-020
出资设立海南省城投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海霞路
2-1 号 14 栋 2507 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海南省城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3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0%;何超认缴出资 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其他详情请见公司公告《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河南裕隆水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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