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7
证券代码:839305 证券简称:尼普顿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尼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
案已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 15: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305 尼普顿 2023 年 5 月 1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李江华律师。
(七) 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议案
公司同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为公司出具 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据此编制了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关于 2022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022 年在 5 名董事任职期间,公司整体运作规范,独立性强,信息披
露规范,“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经营取得了较
大进展。
(三)审议《关于 2022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022 年在 3 名监事任职期间,公司整体运作规范,独立性强,信息披
露规范,“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经营取得了较大进展。
(四)审议《关于 2022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2022 年在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带领下,公司全体员工积极进取,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效益,财务工作完成良好。
(五)审议《关于 2023 年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议案
2022 年在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带领下,公司全体员工积极进取,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效益,财务工作完成良好,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进行汇报。
(六)审议《关于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利润不分配。
(七)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八)审议《关于增加 2023 年申请银行贷款暨接受关联方担保》议案
公司因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在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荡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期限一年,并由公司股东浙江正元智慧科
技股份有限公公司(以下简称“正元智慧”)为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额度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拟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期限一年,并由公司股东正元智慧为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额度为人民币 2,00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拟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创园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期限一年,并由公司股东正元智慧为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额度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拟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期限一年,并由公司股东正元智慧为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额度为人民币1,00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其他股东贾立民、胡顺利、茹杭利、杭州昭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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