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19
公告编号:2022-045
证券代码:839319 证券简称:华海股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华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 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委 托理财事项,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额
度累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6,000 万元),资金可以
滚动投资,即指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
公告编号:2022-045
年)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预期收益的稳健型投资理财产品,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由财务部门 具体操作。
(四) 委托理财期限
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五)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审议程序
此议案经 2022 年 12 月 1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不涉
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较低类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收 益稳定、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 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为防范风险,公司会安排财 务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 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2-045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 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 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 的投资收益,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华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华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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