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28
公告编号:2023-008
证券代码:839319 证券简称:华海股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华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2 年 12 月 13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本公司自 2022 年 12 月 13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22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 16 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
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
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除上述准则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3-008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
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2022 年 12 月 13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解释 16 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
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本年度未提前
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该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
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告编号:2023-008
本公司自施行日起执行解释 16 号,系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六、备查文件目录
《华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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