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28
证券代码:839319 证券简称:华海股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华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 0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18 日上午 10 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319 华海股份 2023 年 4 月 1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张娜、王大治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七)会议地点
华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运作,科学决策,严格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保障了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编制了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依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经营情况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2 年度经营情况及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和管理预期,拟定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要求,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公司编制了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华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4)和《华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5)。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挂牌
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47,693,570.59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6,782,346.83 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股东投资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8 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华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七)审议《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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