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3-06 15:33:03 股吧网页版
华海股份:关于全资二级子公司签署国有建设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06



公告编号:2024-004

证券代码:839319 证券简称:华海股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华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二级子公司签署国有建设用土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对外投资进展概述

华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2022 年 1 月 14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华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同意二级子公司揭阳华海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级子公司”)粤东 LNG 冷能空分项目购买土地使用权,同意上述交易使用

募集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华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华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1-035)、《华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二级子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在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揭阳市

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组织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活动中,竞得惠来县临港产业园范围内,编号为 HL202327 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并取得《成交确认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华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二级子公司取得国有建设用土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公告编号:2024-004

2024 年 3 月 5 日,二级子公司与惠来县自然资源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合同编号为:445224-2024-

000001。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出让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人:惠来县自然资源局

受让人:揭阳华海气体有限公司

(二)主要内容

1、宗地编号:HL202327

2、宗地总面积:46387 平方米

3、宗地位置:位于前瞻镇沟疏经联社,惠来县临港产业园范围内,LGB-03-01-01 地块以南、LGB-03-01-03 地块以北

4、宗地用途:工业用地

5、出让时间:2024 年 4 月 5 日前

6、出让年限:50 年(按出让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7、出让价款:2,140 万元

三、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成功签署《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竞得土地用于粤东 LNG 冷能空分项目用地,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强化公司业务布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有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水平。

本次签署《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二级子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权属证书等工作,相关事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项目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政策调控、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4-004

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