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5
公告编号:2024-025
证券代码:839319 证券简称:华海股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华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 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规定华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2022年1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定向发行。本次股票实际发行价格为3.8 元/股,实际发行股数 4,200,000股,共募集资金15,960,000.00元。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公告》。
2022年3月17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 000159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22年3月15日,上述 15,960,000.00元增资款已全部汇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首体支行人民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除发行费用165,323.58元后,增加股本人民币4,2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1,594,676.42元。
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报送了本次定向发行申请文件,股转系统于2022年1月21日向公司出具了《受理通知书》(编号:DF20220121002)。公司报送的股票定向发行申请文件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的相关要求,予以受理。
2022年2月14日,股转系统出具[2022]319号《华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公告编号:2024-025
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确认公司本次股票发行 4,200,000 股。
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余额转出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已于2024年4月8日完成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科技金融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募集资金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 2020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4月13日召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2021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首体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948821310101。公司本次募资 15,960,000.00 元,全部存储于该专户中。
公司取得本次定向发行的认购款后,完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管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提前使用、违规使用、挪用等情况。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存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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