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6
公告编号:2022-016
证券代码:839324 证券简称:天翰文化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浙江天瀚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印鉴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印章及资质证件是公司对内、对外行使权力的标志,也是公司名称的法律体现,为加强浙江天瀚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使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含各分子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公司合同专用章、公司财务专用章。
第二章 印章管理
第四条 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由总经理指定部门或专人(统称“印鉴管理人”)根据本制度管理和使用;总经理授权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和使用,财务负责人应在财务部内部确定财务专用章的具体管理和使用人。
第五条 公司印章损毁或无法正常使用,需重新刻制时,印鉴管理人应将原印章按法定程序登记、销毁,并出具销毁报告,交档案室保存。
第六条 印章使用范围:
(1)公司对内、对外签发的文件
(2)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资料
(3)公司章程、协议、合同
(4)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公告编号:2022-016
(5)员工的调动、任命及聘用
第三章 印章的使用
第七条 各使用部门应严格遵守此办法并按《印章及资质使用流程》完成印章使用。
(1)公司各级人员使用印章,普通类事项须按要求在办公系统中填写《公司资质证件及公章使用审批表》,并按流程提交至相应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用印申请需遵循“一事一批”原则,同一事项不重复审批。
(2)印章保管人应核对文件内容和《公司资质证件及公章使用审批表》上的填写情况,核对无误后方可盖章。
(3)涉及经济类的合同(除项目合同外)须按要求在办公系统中填写《经济类合同用章审批表》,经相应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
(4)涉及项目类的合同须按要求在办公系统中填写《项目合同审批流程表》,并按流程提交至相应部门审批后即可使用。
(5)凡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经法律顾问审核签字。
(6)财务人员依日常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使用财务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
(7)非工作时间使用公司印章的,须提前半天预约。
(8)办公系统中的三个相应表单将作为用印凭据,可随时在系统中进行查看并由印章保管人定期整理后归档。
第八条 印章借用程序:
(1)公司印章原则上不准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的,应事先填写《公司资质证件及公章使用审批表》并在使用类型中选择借用,按办公系统流程完成审批后方可借用。印章外借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其用于申请事由,不得擅自变更用途。
(2)借用当事人应妥善保管公司印章,如有遗失,须及时向印鉴管理人报告。因印章遗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借用当事人承担,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
公告编号:2022-016
第四章 责任
第九条 出现下列情形时,公司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区分不同情况,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未执行“审用分离、分散保管”制度的;
(2)印鉴管理人未妥善保管印章,导致印章被盗用或丢失的;
(3)签批人超越用印签批权限,越权签批的;
(4)用印鉴未履行签批程序,印鉴管理人擅自用印的;
(5)发现签批人越权签批,印鉴管理人仍然用印的;
(6)发现签批人越权签批,印鉴管理人虽然拒绝用印但不及时向上级报告的;
(7)未发现签批人越权签批,印鉴管理人拒绝用印的;
(8)未妥善保管用印留存资料,导致资料灭失的;
(9)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第十条 印鉴管理人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