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0-31
公告编号:2019-025
证券代码:839328 证券简称:亦云信息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广州亦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变更日期:2019 年 10 月 29 日;
原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变更后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广州亦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亦云信息”)。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推荐,于 2016 年 11 月 15 日正
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公司简称:亦云信息,公司代码:839328。
公司自挂牌以来,不断完善治理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并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广发证券在担任亦云信息持续督导主办券商过程中,亦云信息积极配合持续督导工作,认真落实主办券商整改意见,做到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亦云信息按时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用,不存在拖欠持续督导费用的情况。广发证券自 2016 年 11 月担任亦云信息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以来,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双方签署的协议,为公司配备了专门的持续督导人员,协助公司管理层熟悉和理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并督导公司及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
公告编号:2019-025
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地对公司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
鉴于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及慎重考虑,本公司与广发证券经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协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根据
相关规定,公司与广发证券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签署了附带生效条件的《<推荐
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的终止协议》,并于同日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由申万宏源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二、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议案,已经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三、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出具《关于对主办券商和
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前述协议自该函出具之日起生效。本次变更持续督导券商事宜均建立在三方充分沟通及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造成任何风险和不利。
广州亦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3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