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5
证券代码:839335 证券简称:互邦电力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江苏北辰互邦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江苏北辰互邦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 2022 年半年度报告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本次更正基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北辰互邦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3)0300139 号)相关口径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不涉及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的调整。
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导致进层时不符合创新层进层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触发财务降层情形的风险。
进层时符合标准情况:
√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000 万元,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6%,截至进层启动日的股本总额不少于 2000 万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差错更正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差错更正的议案》。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 表
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涉及业绩承诺,不涉及以前年度超额分配利润,不影响股票交易风险警示状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准确、合理,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不涉及业绩承诺、超额分配利润,不影响相关年度股票风险警示状态,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不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会计差错更正意见。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对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此次差错更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对前期的差错更正。
七、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对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时,未对 2022 年 6
月 30 日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为更加客观、真实、准确反映公司 2023
年 6 月 30 日财务报表同比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指南第 2 号——定期报告相关事项》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2 年半年度会计差错事项进行了调整。
这些会计差错包括:
1、公司因销售收入跨期,调整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应交税费、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信用减值损失;
2、公司因补确认废料收入及相关利息,调整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营业收入,财务费用;
3、公司因补提销售人员销售佣金,调整应付职工薪酬、销售费用、应交税费、营业收入;
4、公司因薪酬跨期,调整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营业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
5、公司因使用权资产确认不完整,调整使用权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租赁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资产、营业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6、公司因成本费用跨期及暂估和盘点差异大,调整应付账款、存货、营业成本、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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