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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21 17:58:17 股吧网页版
鼎尚中式:董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21


证券代码:839339 证券简称:鼎尚中式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上海鼎尚中式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议事规则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上海鼎尚中式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0 年 4 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鼎尚中式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会务组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等董事会日常工作。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半年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提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 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 监事会提议时;

(四) 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 总经理提议时;

(六) 证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及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或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 提议人的姓名或名称;

(二) 提议理由或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 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期限、地点和方式;

(四) 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 提议人的提议日期和联系方式等。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董事会办公室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转交董事长。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不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

第七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召集和主持;未设副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八条 会议通知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临时会议于会议召开 5 日前,董事会办公室将会议通知,通过专人送出、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以及总经理。非直接送达的,应当通过其他通讯方式进行确认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紧急情况,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第九条 会议通知的内容

董事会会议应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召集和召开,按规定事先通知所有董事,并提供充分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议题的相关背景材料等董事对议案进行表决所需的所有信息、数据和资料。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 会议召开方式和会议期限;

(三) 拟审议事由及议题(提案);

(四) 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五) 董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六) 董事应当亲自出席会议或者委托其他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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