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0-24
公告编号:2019-023
证券代码:839360 证券简称:华汇装饰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华汇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华汇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 10 月 24 日收到袁建华、徐一鸣、余钢、柯海江和王维翀等人,关于《浙江华汇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人到期不续约的
声明》,声明在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关系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解除。
现就该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2016 年 6 月 1 日,袁建华、徐一鸣、余钢、张水根、陆伟岗、
柯海江和王维翀 7 人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在各方拟就有关浙江华汇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出议案之前,或在行使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事项的表决权之前,一致行动人内部先对相关议案或表决事项进行协调,直至达成一致意见;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在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以甲方(袁建华)的意见作为一致行动的意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除
公告编号:2019-023
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一致行动人保证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表决权时按照各方实现协调所达成的一致意见行使表决权,一致行动人可委托七方中一方代为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并行使表决权。该约定真实、合法、有效。袁建华、徐一鸣、余钢、张水根、陆伟岗、王维翀和柯海江的一致行动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至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满三年后为止。
二、《一致行动人协议》解除的情况
公司于2016年10月24日挂牌,故协议期满日为2019年10月23
日。由于袁建华、徐一鸣、余钢、张水根、陆伟岗、王维翀和柯海江的一致行动协议自2019年10月23日期满,袁建华、徐一鸣、余
钢、张水根、王维翀和柯海江将不再续约此一致行动人协议。上述七人在公司决策事宜方面不再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各自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自己的意愿独立发表意见和行使投票权,行使各项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三、一致行动人持股及公司任职情况
持股比例 公司任
序号 姓名 持股数量(股)
(%) 职情况
1 袁建华 0 0 无
2 徐一鸣 0 0 董事
3 余 钢 0 0 无
4 张水根 0 0 无
5 陆伟岗 0 0 无
公告编号:2019-023
6 王维翀 0 0 董事
7 柯海江 0 0 董事长
备注:上述股东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华汇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一致行人动关系不再续期未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产完整、财务独立造成不良影响,公司仍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运营等方面与各股东保持独立,公司现经营管理层仍将继续稳步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本次公司股东一致行动关系不再续期不存在对公司的控制权及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关于浙江华汇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人到期不续约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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