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4
证券代码:839360 证券简称: 华汇装饰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华汇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 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
计划; 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 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
酬事项; 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 (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 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
酬事项; 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作出决议; 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
议; 议;
(十一) 修改本章程; (十一) 修改本章程;
(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 (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
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三)审议拟与关联人达成的 (十三)审议拟与关联人达成的
总额在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上,且 总额在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上,且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受 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受
赠现金资产除外); 赠现金资产除外),或者占公司最
(十四)审议批准公司在十二个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的月内单次或累计购买、出售重大 关联交易;
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本章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30%的事项;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十五)审议批准公司对外投资、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借款、资产抵押、委托理财等事 子公司投资等);
项所涉及的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 (3)提供担保;
额单次或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 (4)提供财务资助: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挂牌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
30%的事项; 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
(十六)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
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被资助对
(十七) 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 象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划; 70%;2、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
(十八)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
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10%;3、中国证监
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情形。
挂牌公司不得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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