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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11-09
无锡朗高养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2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无锡朗高养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发起设立
的方式,由无锡朗高老年服务有限公司按原帐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公司的股东现为公司的发起人。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无锡朗高养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无锡市滨湖区仙蠡路 11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69.04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国际惯例,采用规
范化的股份公司运作模式,以诚实信用为基础,以合法经营为原则,优化经营管理,发展老年健康产业,利用先进的管理和技术,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把公司
建成组织管理科学化、技术装备现代化、市场经营规模化的国内一流企业,以追求全体股东的合理收益,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老年人养护服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护理机
构服务;医疗护理服务;专科医院(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餐饮服务;老年婚姻服务;家庭服务;利用自有资产对老年护理行业投资;培训服务(不含发证、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老年营养健康咨询服务;医疗器械的销售、租赁(不含融资性租赁);日用品、服装的销售。(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内科、康复医学科、临终关怀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殡葬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
股。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具有同等的权利。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元整
(RMB1.00 元)。
第十六条 公司设立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公司设立时的普通股股份总数为
1200 万股,全部由原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持有,股本总额为 1200 万元。公司发起人及其认购的股份数如下:
发起人姓名/名称 认购股份额(万股) 股份比例(%)
涂家钦 495 41.25%
姜静 225 18.75%
涂永峰 180 15.00%
宁波达康怡生股权投资合
280 23.33%
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银木湾投资合伙企业
20 1.67%
(有限合伙)
合计 1200 100%
第十七条 现公司的普通股股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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