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02
证券代码:839372 证券简称:锐扬股份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锐扬创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转让方:深圳市锐扬创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受让方:汤建强
交易标的:深圳市维美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维美德”)64%股权
交易事项:公司拟将持有的深圳维美德 64%股权转让给汤建强。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深圳维美德股权,不再享有其股东权利,也不再承担其股东的义务。
交易价格:股权转让价款合计 80.64 万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四)公众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87,455,766.81
元,期末净资产额为 70,563,521.02 元。期末净资产额 50%为 35,281,760.51 元,
期末资产总额 30%为 26,236,730.04 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深圳维美德未
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3,681,261.53 元,净资产额为 1,255,769.57 元。
公司 12 个月内发生的对同一资产购买的情况为:公司 2019 年 7 月购买深圳
维美德 64%股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深圳维美德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3,681,261.53 元,净资产额为 1,255,769.57 元。
本次交易事项未达到《管理办法》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故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转让深圳市维美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汤建强回避表决。本次交易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批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自然人
姓名:汤建强
住所:广东省南山区
关联关系:汤建强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深圳市维美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楼村社区公常路 246 号 9 栋一楼C 区
股权类资产特殊披露
深 圳 维 美 德 成 立 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 , 现 持 有 注 册 号 为
91440300MA5EG9J87M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200 万元;经营范围:电子材料、电子元器件、工业产品、光电产品、微电子产品、数码产品、仪器仪表、电子产品及周边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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