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03
公告编号:2023-001
证券代码:839373 证券简称:润华保险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润华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润华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枣庄营业部收到行
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枣庄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3 年 3 月 1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2 月 17 日
作出主体:其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枣庄监管分局)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枣银保监罚决字[2023]4 号)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山东润华保险代理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山东润华保险代理股份
有限公司枣庄营业部 有限公司于 2004 年 9 月
23 日注册成立,为润华集
团旗下新三板挂牌公司。
山东润华保险代理股份
有限公司枣庄营业部(以
下简称“润华保代枣庄营
业部”)为该公司下属分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6
公告编号:2023-001
日注册成立,公司主要从
事保险产品代理销售服
务。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润华保险枣庄营业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七十条、第五十四条等的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1、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的问题。
检查发现,润华保险枣庄营业部存在向合作的保险公司被保险人返还费用问题,涉及金额 247 万元。
2、未出示客户告知书。
检查发现,润华保险枣庄营业部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存在未向客户出示客户告知书的情形。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枣庄监管分局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润华保险枣庄营业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七十条等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我分局对润华保代枣庄营业部予以罚款 13 万元的行政处罚。
2.润华保险菏泽营业部未出示客户告知书的行为,违反了《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我分局对润华保代枣庄营业部予以警告并罚款 0.5 万元的行政处罚。
公告编号:2023-001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积极配合枣庄监管分局的该次检查工作,及时缴纳罚款,并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加强保险销售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公司运营符合保险相关业务和法规的各项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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