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27
公告编码:2024-005
证券代码:839376 证券简称:振业优控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广东振业优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广东振业优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收到程
华镇、袁灿辉、珠海横琴积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共同签署的《关于解除广东振业优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为保持公司经营稳定,程华镇、袁灿辉、珠海横琴积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 2016 年 5 月共同签署《关于广东振业优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一致行动协议》),协议约定各方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采取一致行动。《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各方持有公司股权期间,协议持续有效。
《一致行动协议》生效至今,各方均遵守《一致行动协议》,不存在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况,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的纠纷。
二、《一致行动协议》解除情况
2024 年 3 月 26 日,程华镇、袁灿辉、珠海横琴积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共同签署了《关于解除广东振业优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协议》。因程
华镇先生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自 2024 年 3 月 26 日起,各方在对公司的日常经营
及其他重大决策等方面不再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各自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自己的意愿独立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各方不再受《一致行动协议》的约束,亦不再享有该协议约定的权利或承担该协议约定的任何义务,基于
公告编码:2024-005
前述《一致行动协议》所享有的一切权利、义务均告终结。
三、对公司的影响
程华镇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再是控制公司股份最多的股东。本次程华镇、袁灿辉、珠海横琴积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后,公司第一大股东珠海横琴积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陈宁宁先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变更,将对公司产生积极影响。陈宁宁先生具有博士学位,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宁宁先生在交通信号控制行业拥有较高的技术影响力,是两项公安行业标准的参与制定者,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多年来作为公司的总经理、技术带头人,一直实际主导公司的技术发展方向,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具有非常丰富的市场推广经验,扎实的技术功底。
本次变更对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不会产生不良影响,公司将仍然具备独立经营能力,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拥有独立法人地位,将继续保持管理机构、资产、人员、生产经营、财务等独立或完整。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解除广东振业优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协议》。
广东振业优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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