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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4-24 19:02:27 股吧网页版
昇和新材:补充确认2018年度关联交易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4-24


公告编号:2019-009
证券代码:839378 证券简称:昇和新材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江苏昇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确认2018年度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公司日常经营及生产需要,公司在2018年发生了如下偶发性关联交易。

序科目 关联方 关联关 期末科目余 补充说明2018年度偶发关联交易
号名称 系 额(元) 事项

其他 公司董 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股东借
1 应付 张智秀 事、股 350,000.00款截止2018年年初余额为
款 东 350,000.00元,报告期内期末余额
为350,000.00元。

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股东借
其他 公司董 款截止2018年年初余额为
2 应付 杨蓉 事、股 810,000.00910,000.00,报告期内归还
款 东 100,000.00,期末余额为
810,000.00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公告编号:2019-009
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中关联董事张智秀和杨蓉未出席会议,不存在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需提请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 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杨蓉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玉兰路2号4-104

2.自然人

姓名:张智秀

住所:南京市江宁区天元西路18号怡湖华庭1—505
(二) 关联关系

1、杨蓉女士目前持有公司20%的股份,系公司股东、董事。

2、张智秀女士目前持有公司5%的股份,系公司股东、董事。三、 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中,关联方借款给公司,向公司收取的费用不高于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息,上述关联交易中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任一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19-009
1、其他应付款事项如下:

1.1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股东(张智秀)借款截止2018年年初余额为350,000.00元,报告期内期末余额为350,000.00元。

1.2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股东(杨蓉)借款截止2018年年初余额为910,000.00元,报告期内归还100,000.00元,期末余额为810,000.00元。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公司向股东借款为偶发性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战略安排,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或任一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江苏昇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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