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5-20 17:46:43 股吧网页版
至诚融金: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5-20

黑龙江至诚融金后勤管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总则......3
第一章 公司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二章 公司股份......4

第一节 股份发行......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5

第三节 股份转让......6
第三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6

第一节 股东......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9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2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和通知...... 13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5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第四章 董事会...... 23

第一节 董事...... 23

第二节 董事会...... 27
第五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2
第六章 监事会...... 33

第一节 监事...... 34

第二节 监事会...... 35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6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和利润分配...... 36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7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38

第一节 通 知......38

第二节 公 告......39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9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9

第二节 公司解散和清算...... 40
第十章 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42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43
第十二章 附则...... 43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黑龙江至诚融金后勤管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系由原股东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并将黑龙江至诚融金后勤管理服务有
限公司截至 2016 年 2 月 29 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值计人民币 6976588.68 元按
1.2685:1 的比例折合公司股份 55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共计股本 550 万元, 其
余部分 1476588.68 元作为公司的资本公积。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黑龙江至诚融金后勤管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分区街。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5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
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一章 公司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公司秉承“以人为本、以诚为源、以质为先、以客为尊”的理念,坚持以“企业使员工生活的更好、员工使企业发展的更快”的宗旨,立志成为行业的领跑者。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提供食堂、托儿所、班车、医务室等综合性后勤管理服务;清洁服务;物业管理。(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和时限内从事经营活动);境内劳务派遣服务;劳务外包服务;劳务分包服务;服务外包服务;城市绿化服务;城市路面清洁服务;汽车租赁服务;家庭服务;病患陪护服务;洗染服务;清洁设备租赁;清洁用品销售、城市路面清雪服务;食堂配餐服务;辅助医疗物品取送服务;电梯驾……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