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08
深圳麦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深圳麦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零二零年版
深圳麦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麦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软件产业基地 5 栋 E 座 902-A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研发中心总监、市场总监、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交付中心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行业的繁荣与发展。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开发、服务;计算机及相关设备软件的开发、设计、制作、测试、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的设计、安装、调试、维护;网络工程,网络技术服务,网上贸易、网上咨询、网络广告、网络商务服务、数据库服务、数据库技术开发、数据库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培训;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
公司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公司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公司全部资本划为等额股份,共 3000 万股。
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是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构。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十五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公司设立时发起人为原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为:
序号 发起人姓名或名称 认购股份 持股比例
(股) (%)
1 陈兴全 8164110 27.2136
2 马晓强 4181390 13.938
3 深圳市安融汇智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 5975000 19.9167
伙)
4 芜湖久安倍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3561250 11.8708
合伙)
5 吴联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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