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19
公告编号:2020-019
证券代码:839384 证券简称:麦亚信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麦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仲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0 年 6 月 18 日
仲裁受理日期:2020 年 6 月 17 日
仲裁机构的名称:南宁仲裁委员会
仲裁机构的所在地: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 111 号发展大厦 13 层
二、有关重大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申请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深圳麦亚信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陈兴全
仲裁代理人及所属律所:罗大有、廖敏义、广东淘法律师事务所
(二)被申请人基本信息:
被申请人一:
姓名或名称:深圳象翌微链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谭益
仲裁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被申请人二:
姓名或名称:象翌微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陶国谦
仲裁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公告编号:2020-019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2017 年 4 月 14 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一签订《深圳象翌微链软件技术
有限公司 TP 技术合作技术人员外包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外包服务协议”), 约定由申请人派遣技术服务人员为被申请人一提供技术外包服务,被申请人一 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向申请人支付费用。
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照约定派出技术人员提供技术外包服务,被申请人
一也一直按约定正常付款,双方合作较为融洽。但在 2017 年 10 月之后,被申
请人一因为资金原因,开始延期办理结算,拖欠每月服务费,并且拖欠支付服 务费的情况越来越严重。经申请人多次催款,被申请人一的母公司——被申请
人二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与申请人对服务费进行结算,并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
以承诺“2019 年 9 月 30 日前,我司将结清应付贵司所有款项。” 的形式加入
被申请人一的债务,承诺与被申请人一一起共同偿还被申请人一的债务。
但被申请人二却未按其承诺付款,申请人只得多次向被申请人一及被申请 人二进行催款。在申请人的催款过程中,被申请人二一方面确认申请人请求的 拖欠服务费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另一方面多次向申请人承诺全力安排资金逐 步偿还欠款,但被申请人二却多次违反承诺,在安排其全资子公司上海象翌微 链结构技术有限公司支付部分服务费欠款后便未再支付欠款!被申请人一亦未 支付任何欠款!
至今,被申请人一已拖欠 2018 年 3 月至 2019 年 6 月期间的服务费合计人
民币 3,987,790.84 元。并且 2017 年 10 月至 2018 年 6 月的服务费虽然已经支
付,但逾期支付的期限达半年以上,被申请人一对此均确认无误。
(四)仲裁的请求及依据:
一、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立即支付所拖欠的 2018 年 3 月至 2019 年 6 月
公告编号:2020-019
期间的服务费合计人民币3,666,669.69元,并承担利息人民币321,121.15元;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承担逾期支付 2017 年 10 月至 2018 年 6 月期间
服务费所产生的利息合计人民币 49,204.01 元;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人民币 20 万元;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二对被申请人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案的仲裁费用全部由二被申请人承担。
以上仲裁请求金额合计人民币 4,236,994.85 元。
三、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仲裁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仲裁尚未开庭,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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